所谓诉讼卷是侦查机关移送到检察机关进入诉讼程序的卷宗。比如提请批准逮捕的卷宗;经过侦查终结移送到检察院起诉科的卷宗。诉讼卷包括两个部分:
1、文书卷。包括诉讼所需的各种法律文书以及鉴定材料。
2、证据卷。就是各种证据材料。
侦查卷就是侦查机关自己留存的卷宗,我们叫它副卷。它有两种。
1、通过侦查案件没有能够走完诉讼程序,侦查机关自己保存的卷宗。比如刑事拘留释放的卷宗、因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释放又不需要继续侦查的卷宗;
2、走完诉讼程序,侦查机关自己留存的案卷副本。它包括各种强制措施的内部呈批文书、为继续侦查的需要而备份的材料、案件在侦查过程中的汇报提纲、阅卷笔录、讯问提纲、调查提纲等等。
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2款规定:证据有下列七种: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根据此规定,证人证言不属于书证,证人证言与书证是证据的两种形式。
作证是公民的光荣义务,法律没有拒绝作证的规定。证人作证时,应告知他要如实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同时,法律规定对证人的人身安全予以保护。庭审中询问证人,由审判长主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诉讼卷包括哪些材料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诉讼卷是包括文书卷和证据卷的,诉讼卷和侦查卷是不同的,一定要分清楚。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