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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过期产品怎么索赔

2021-10-19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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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所谓的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指的是一种经营者在提供商品的服务过程中,存在一些植入采取虚假,又或者是不正当手段欺骗以及误导消费者,从而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利被侵害,继而需要被处罚的行为,那么,超市过期产品怎么索赔?找法网小编下面将为你一一介绍!

  一、超市过期产品怎么索赔

  购买过期商品的赔偿分两种情况

  1、如果消费者购买一般的商品,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过期的,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支付商品价款3倍的增加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五百元。

  2、如果消费者购买食品,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过期食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超市过期产品怎么索赔

  二、什么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应当受到处罚并承担责任的行为。

  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的判断

  首先,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判断。一般来说,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⑴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⑵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⑶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⑷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⑸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⑹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⑺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⑻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⑼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⑽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⑾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⑿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⒀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其次,根据经营者的行为是否属于误导消费者来判断。

  第三,从经营者行为的主观方面来判断。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构成欺诈行为的主观要件是故意。

  这篇文章介绍了关于“超市过期产品怎么索赔”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超市过期产品怎么索赔,除此以外,还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的概念以及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的判断,专业的问题,需要找专业的人解决,对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方面的法律问题,建议找一下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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