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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务合同与有偿合同的区别

2021-11-07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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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双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都属于双务合同,那么双务合同与有偿合同的区别是什么?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双务合同与有偿合同的区别

  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双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典型的有买卖、租赁、合伙、借贷、运输以及财产保险等;有偿合同是当事人因取得权利须偿付一定代价的合同。有偿合同可能是双务合同也可能是单务合同,但双务合同一定是有偿合同。

双务合同与有偿合同

  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因给付取得对价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从合同中得到利益要支付相应对价给付(此给付并不局限于财产的给付,也包含劳务、事务等)的合同。买卖、租赁、雇佣、承揽、行纪等都是有偿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作出给付,或者虽然是双方作出给付但双方的给付间不具有对价意义的合同。赠与合同是典型的无偿合同,另外,委托、保管合同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和报酬的,也属于无偿合同。

  三、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

  (一)义务内容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

  (二)主体要求不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安全行为能力人;而在无偿合同,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纯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

  (三)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讲,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财产,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但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的低价处分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第三人有恶意时方能行使。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往往也要求善意第三人系通过有偿合同取得该动产,否则不能成立善意取得。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双务合同与有偿合同的区别的全部内容。有偿合同可能是双务合同也可能是单务合同,但双务合同一定是有偿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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