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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是什么

2021-10-16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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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社保保障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平时熟知的五险一金其中就有一个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种。劳动者交纳了失业保险后,劳动者被辞退的,如果交纳失业保险满一定年限的,是可以申领失业金的,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是什么?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

  (一)办理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

  3、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履行交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办理凭证

  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

  (三)办理程序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四)办理结果

  1、审核未通过:告知其原因。

  2、审核通过:工作人员为申请失业登记人员核定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况

 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是什么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构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的构成包括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等。

  《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三、骗取失业金有什么处罚

  1、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向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单证,致使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损失的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追回挪用的失业保险基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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