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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联合出品方能不能转让版权

2021-09-26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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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拍摄一部电影来说的话制作的成本是比较高的,所以通常都是有很多的出品方的,因为出品方都是会对电影进行一定的投资,所以对于电影的制片人来说的话版权出让也是需要进行协商的。那么,电影联合出品方能不能转让版权?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电影联合出品方能不能转让版权

  联合出品方的话是不能自私做主出让版权的。

电影联合出品方能不能转让版权

  二、著作权代理就是版权代理吗

  著作权代理是开展著作权贸易的一种手段。主要是指由代理人或代理公司经著作权人授权后代理行使著作权人的部分财产权利,包括推荐作品、组织洽谈、签订合同、收取样书和版税,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著作权人的权利等。代理人一般通过向著作权人收取佣金(或称代理费,通常为著作权人收入的l0%~20%)作为自己的服务收入,如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版权代理就是版权代理人受著作权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理解决转让或授权使用其作品著作权及相关事务。

  三、版权侵权认定原则是什么

  1、思想与表达两分法。

  将作品的思想排除在版权法的保护范围之外。这是版权法原理的基本要求。《伯尔尼公约》第9条第2款明确规定:版权保护延及表达,而不延及思想、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字概念本身。我国版权局于1998年1月8日提交的著作权法修正草案(下称草案)第5条也增设了版权法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概念、发现、原理、方法、体现和过程的条款。

  思想与表达在一般作品中,可以清楚区分,但在计算机软件作品中,其界限并不明朗。

  此外,即使属于思想的表达,但该表达属于公有领域,例如是唯一性的表达,则表达同样不在保护范围之内。

  2、接触与相似原则。

  在分离思想与表达、公有领域与私权领域之后,如果两部作品相同或相似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两部作品的作者是否有接触或者作品有接触的痕迹来判断是否构成抄袭。

  如果权利人与被告的作品相同或类似,而被告方没法提供其创作过程以证明未进行模仿而是独立创作的,侵权即成立。可见,这里的举证责任的承担发生了倒置,即由被诉作品的作者证明自己没有接触过原告作品,否则就可以推定存在着接触。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电影联合出品方能不能转让版权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通常情况下拉私活如果电影联合出品方有版权,也有出售的授权书,投资者从联合出品方购买版权,风险也要高很多。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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