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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劳动合同后不给本人合法吗

2021-10-06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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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劳动合同法有着明确的规定,作为用人单位是需要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且劳动合同一般都是一式两份,在签署完成之后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的,那么,签署劳动合同后不给本人合法吗?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签署劳动合同后不给本人合法吗

  不合法。劳动者找用人单位人事部索要,用人单位不给合同书,那么反映到劳动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签署劳动合同后不给本人合法吗 

  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注意搜集并保存双方成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据,比如:

  1、用人单位招聘时要求劳动者填写的“报名表”、“登记表”等招用记录。

  2、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押金或扣押劳动者工资而出具的“押金条”、“扣押条”等各种票据。

  3、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门卡”等各种工作证件。

  4、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资卡”或其他工资支付凭证。

  5、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服”、“饭卡”等与用人单位有关的东西。

  6、职工的工资表、考勤记录、值班表、任命书、解除合同通知书、辞退通知书等各种加盖有用人单位公章的文件。

  三、劳动合同仲裁流程

  仲裁律师根据仲裁实务,总结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与经济仲裁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通常有以下几种: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

  当事人是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仲裁当事人既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有是仲裁协议中的人。

  仲裁当事人主要有三种类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这些证据主要是仲裁协议及合同文本及其附件,以及与本案有关的票据、信函等其他文字材料,鉴定证明,公证文书。

  2、支持其仲裁请求的证明文件。

  这类证明文件有两类。一是发生委员或造成经济损失、侵权事实和损害后果证明材料及文件。一是请求的法律法规文件。

  3、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根据案件的性质提供与案件密切相关的证据:如质量检验报告、化验证明、鉴定结论等证据材料。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签署劳动合同后不给本人合法吗的内容,签署劳动合同后不给本人是不合法的,作为劳动者是可以向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进行索要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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