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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赠与协议书怎么写

2021-11-03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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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现实生活之中,如果夫妻一方将个人房产约定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赠与人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但是这是对外的赠与,夫妻之间还是可以相互赠与财产,在实践中,那么夫妻财产赠与协议书怎么写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一、夫妻财产赠与协议书怎么写

  财产赠予协议书应当写明: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赠与标的;赠与财产的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夫妻财产赠与协议

  二、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没有公证过的赠与协议有效。没有公证过的赠与协议,只要赠与财产发生了转移,并且没有法定撤销的情形就有效。赠与协议的撤销事由主要指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三、房屋赠与协议不公证有效吗

  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因此,受赠人虽然约定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是房屋作为不动产,只有在办理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产权才会发生转移。因此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此时受赠人并不能请求法院判令继续履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夫妻财产赠与协议书怎么写的全部内容。值得注意的是,任意撤销权是民法典赋予赠与人的一项民事权利。赠与人有权选择是行使还是放弃该民事权利。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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