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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由什么部门起诉的呢

2021-10-18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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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不同于民事和行政诉讼,提起刑事诉讼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种是自诉人提起的自诉案件,另一种就是公诉人提起的公诉案件。那么公诉由什么部门起诉的呢?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公诉由什么部门起诉的呢

  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调查机关)侦查终结(调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依法定职权进行审查,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对刑事判决进行审查,或依法决定不起诉的诉讼活动。

  中国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经过审查后,确认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即由检察长或检察员按审判管辖范围,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是中国检察机关的法定职权,由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不受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影响,也不以被害人的意志为转移。

  二、提起公诉的对象

  提起公诉应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检察院决定起诉的时候,应当依法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不允许越级起诉。如果人民检察院受理不属于同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应当分别情况报送相应的上级或者移送相应的下级人民检察院,由它向其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例如,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应当报送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后,由它向其同级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反之,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属于县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应移送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由它向其同级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提起公诉的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2、证据确实、充分。证据是认定犯罪事实的客观依据。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综上可知,一旦发生违反法律或对社会产生巨大社会危害性非民事诉讼案件管辖范围内等情形的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国家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诉讼,判处刑罚。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公诉由什么部门起诉的呢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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