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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期限是多少

2021-10-22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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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房产继承其实是有法律规定的,要根据相关的制度和政策来进行继承,尤其是继承的顺序和继承的流程,都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进行办理,房产继承也是有一定期限的。那么房产继承期限是多少?阅读完以下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房产继承期限是多少

  法定房产继承时效是永久的,在遗嘱人死亡后发生继承效力。但如果就房产继承造成了纠纷进行起诉的,是适用于三年的诉讼时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民法典》对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三、房产继承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继承办理过户手续首先需要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之后进行继承公证。要继承公证需要携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首先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去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再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的证明;

  3、携带继承人的自我身份证明;

  4、其他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的证明文件。

  假如法定继承人不只有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得一人的话,需要其他的人的书面同意,表示已经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综上可知,对于房产继承,我们要注意一下具体的办理方式,尤其是在进行过户手续办理的时候,要对房屋进行评估之后需要交纳相应的费用来进行房产的继承。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房产继承期限是多少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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