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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怎么通知交罚金

2021-10-23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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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罚金是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如果一个人被法院处以罚金的处罚,那么他就需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缴纳罚金。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里面缴纳罚金的话,将会产生滞纳金或是其他的处罚等。那么法院是怎么通知交罚金?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法院是怎么通知交罚金

  法院一般是在判决前通知缴纳罚金;如果法院是判决前让交罚金,一般都是表示法院将要判罚金,要被告人预交罚金保证金,判刑的时候会说明缴纳罚金多少。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对于法院判决的罚金,当事人必须交纳。如果不交,法院会下达执行通知书,并随时可以执行当事人的财产。如果有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法院判罚金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如果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不主动缴纳罚金,法院应当强制追缴。如果当时无力缴纳或者隐匿财产不予缴纳,法院什么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时缴纳。

  罪犯在服刑期间未缴纳罚金的,如果是有执行能力而不缴纳,减刑、假释要从严控制,有可能会不予减刑、假释。积极执行财产刑的会从宽掌握。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二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三、罚金的适用方式

  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

  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例如: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只有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例如,刑法第326条规定的倒卖文物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里,罚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4. 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究竟是并处还是单处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情节轻重确定。

  综上可知,法院一般是在判决前通知缴纳罚金的。法院在通知缴纳罚金的时候,最好是能够清楚具体法律缴纳的时间跟要求等等,不要错过罚金缴纳的具体时间跟要求。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法院是怎么通知交罚金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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