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价值的损失;
2、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
3、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等。
上述费用都属于强拆造成的直接损失,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方主张赔偿上述费用。
1、遇到强拆侵害应立刻报警。
2、在被强拆后应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
3、在面临恐吓、压迫以及对人身、财务等造成威胁的,应书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护。
4、在允许的条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为等复议。
5、诉讼目的主要是推动问题的解决,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涉及到国家补偿的,应该是什么样的流程呢?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时一起提出,也可以在确定强拆违法后先向赔偿机关提出,赔偿机关在收到之日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请求国家赔偿的期限,一般为2年,从相关部门或人员行使权职时的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开始计算。
被拆迁人在遭遇相关部门强拆的时候,既可以针对相关部门强拆行为提起诉讼,并申请赔偿,由法院根据法律作出判决,也可以先确定拆迁人的行为属于违法,等法院判决确定违法后,再想赔偿机关提出赔偿。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强拆后最后都是怎么赔偿”的相关内容。房屋内外物品被毁坏埋掉的补偿以及房屋装卸临时安置损失都是需要进行补偿的。以上有小编整理的详细的资料。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