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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资本金认缴制的利弊

2021-11-07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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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般在公司成立的之前,对于公司的股份以及出资额公司股东是必须认缴的。但是认缴并不是一定说要实际缴纳,而是由各个股东对于公司的注册资本确认自己的缴纳份额而已。那么公司注册资本金认缴制的利弊?接下来就有找法网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注册资本认缴制及其相关问题。

  一、公司注册资本金认缴制的利弊

  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制,变实缴登记制为认缴登记制,这对创业有怎样的实际帮助?

  最明显的变化是,按照原来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万元,一人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万元,还有首次出资比例和资本实缴的硬性规定,并且需要在注册时提交验资报告。

  现在的企业竞争中,注册资本永远是一个公司实力的象征,而在外人看来实缴制还是认缴制区别不大。

  很多小老板在创业时期谈判时都有体会,很多公司明确表示“只和大规模的公司谈”。对于以大学生和年轻人为主力军的创业者来说,注册资本要几百万的话,除非是家底雄厚了。因此,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金对年轻人群体的创业的意义很大。

  修改之后,创业者只需要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申报,哪怕这个金额只有1元,也可以依法设立合法的公司;无需实缴资本,即不用在规定的两年或五年内把这些钱打到一个账户上了;只要将注册资本数进行申报并纳入公司章程,就不用再为资金和验资跑断腿了。

  但是,与便利和效率一同到来的还有风险。既然一块钱就可以注册一家公司,而且缴足注册资本的时间没有限制,那么现实中很可能出现这样的状况:一家公司章程写明注册资本一亿元,100年内完成资金到位,但实际股东只投入了1万元。在100年未到之前,债权人没办法提出诉讼要求,债权人也没有精力去调查公司的实有资本。

  任何改革都是有风险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被利恶意用,会严重损害债权人的权益。中国现行的法律体制还不成熟,社会信用高度还在发展。在放开管制,增强市场活力的同时,要强化的还有事先风险防范机制和事后权利救济机制。创业者要按照自己的实力来确定注册资本;债权人合作前要做摸底调查。将来一定还是会出台相应的监管制度来改善改革所带来的风险,同时加强并完善企业的信用监管机制。

  公司注册认缴制≠不用缴付注册资金。

公司注册资本金认缴

  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是什么意思?

  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

  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6、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三、公司破产,注册资本认缴没完成能不能注销

  (一)公司注销前,约定的注册资本的期限到了的情况下却仍没有缴完的,则需要补缴完才可以注销;

  (二)在公司没有负债,认缴期限又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则需要把认缴的资金全部缴完才可以办理注销;

  (三)在公司有负债或者还有其他的纠纷的的情况下,则需要把公司所有负债,以及所有纠纷都解决好之后,才能申请办理注销。综上所述,即若注册资本没有认缴完,可以申请注销登记,但不能办理注销手续,需要在注册资本全部补缴完以及没有外债的前提下,才可以注销公司。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公司注册资本金认缴制的利弊的内容。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的话,欢迎到找法网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当然,找法网的专业律师团队一定会给您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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