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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和电影剧本的版权在哪里申请

2021-09-13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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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些年来,随着影视行业发展的越来越快,很多电影导演都会向小说作者购买版权,把小说改变成电影,这经常会受到很多粉丝的狂热喜爱。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小说和电影剧本的版权在哪里申请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小说和电影剧本的版权在哪里申请

  小说和电影剧本的版权,应该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申请登记。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二条 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四条 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

 小说和电影剧本的版权在哪里申请 

  二、小说改编影视剧涉及哪些版权

  1、小说改编电视剧主要涉及改编权

  由小说改编成的电视剧,主要涉及的著作权是改编权。改编权,是指改编作品的权利,即改变原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2、小说改编电视剧容易侵犯署名权

  剧本和之后摄制的影视剧不仅需要为编剧署名,还需要为小说原作者署名,否则就侵犯了相关方的署名权,可能要承担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责任。

  署名权包括署名或不署名的决定权、署名方式决定权、署名排列方式决定权、署名指示权。

  3、摄制影视剧要先取得摄制权

  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在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电视剧被归类为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因此摄制影视剧必须要取得摄制权的授权。

  4、网络传播需要取得授权

  著作权法第15条第2款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编剧如果只授权了制片方享有摄制权,而没有授权制片方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那么将来制片方如果需要授权视频网站使用影视剧,就会遇到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的问题。

  5、注意避免侵犯小说原著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权法第10条第4款规定,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也就是说,根据小说改编剧本,不得将小说原著由悲剧改成喜剧,将好人改成坏人,除非取得小说原作者的同意。

  三、版权登记有什么意义

  1、能帮助著作权人确定作品著作权的归属,避免在今后因为著作权归属的问题产生纠纷。享有著作权的重要前提之一,是必须拥有著作权,这样才能保护作品著作权的合法权益。

  2、在发生著作权人被侵权需要证明自己的权利时,登记的事项可作为拥有著作权的初步证明。由于著作权自动产生的原则,为著作权人取得著作权提供了便利。

  3、在进行软件版权交易,进行版权转让、许可使用等活动时,也需要《作品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软件作品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更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

  4、著作权登记同时还是软件产品登记的前提条件,登记计算机版权有利于产品在我国境内合法经营或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是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增强企业市场的有效竞争力。

  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作品无论是否发表,作者都对作品拥有著作权,而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有范围的,小说和剧本都是属于文字作品,是受保护的。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小说和电影剧本的版权在哪里申请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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