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
如果申请人长期在外居住,且能提供相关证明(如暂住证和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居住地的公安机关也可办理。
1.档案查询申请表,需注明参加投标的项目、被查询单位及被查询人。
2.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如涉及项目经理,需附项目经理资质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准备材料。
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有工作单位,还需要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介绍信或《无犯罪记录证明》。
2.社区或村委会证明。
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具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会填写具体内容并签字盖章。
3.派出所审核。
需要到报片民警处签字盖章,或者直接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在派出所,民警会根据身份证查看档案,确认是否有不良记录,并在相关表格上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
4.政府机关审核。
需要将身份证及签字盖章后的表格提交给镇政府或区政府的综治办进行审核和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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