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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上市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才能上市

2021-11-06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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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有不同的发展方向,有的企业在等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会选择企业上市,企业上市可以借助资本市场促进公司持续发展,那么你知道新三板上市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才能上市吗?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新三板上市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才能上市

  (一)公司的主体资格

  从公司的组织形式上看,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基础条件。因此,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有上市的发展需要,首先进行的就是股份制改造,将有限责任公司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有限责任公司不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可,有限责任公司本身是不能上市的。

  1.从公司的经营状态看

  (1)对公司的经营期限有严格要求,公司必须持续经营3年以上。由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整体折股,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期限可以连续计算。

  (2)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要合法、合规,并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3)公司最近3年的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2.从公司的设立上看

  公司的股东出资按时到位,不存在虚假出资的情况,如发起人或者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办理完成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手续,即已经将出资的财产由出资人名下转移到公司名下。公司的股权清晰,不存在权属争议。

  3.从公司的艘本数额来看

  公司的注册登记显示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二)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的独立性主要是考察公司是否被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非法控制,是否侵犯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在独立性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应当有自己的资产并且该资产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配套。

  (2)公司的人员独立、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公司任职;公司应当有自己的员工。

  (3)公司的财务独立,公司要有自己的财务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有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4)公司的业务独立。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公司业务不依赖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规范运行

  公司已经依法建立了股尔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机构,并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能够按照制度规范运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严重的行政处罚,也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公司自身在上市前的最近36个月内没有受到过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的行政处罚,也没有涉嫌刑事犯罪被立案侦查,没有未经合法机关批准,擅自发行证券或者变相发行证券的情形等。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由谁审批,以及具体的审批程序等,公司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不能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四)公司的财务与会计

  1.从财务角度看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首先要求公司的业绩良好,即公司具有良好的资产,资产负债率合理,现金流正常;公司不能有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公司应当依法纳税。具体来说,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4)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2.从会计角度看

  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会计制度,财务报表以真实发生的交易为基础,没有篡改财务报表的情况,没有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的情形等。

  (五)募集资金的运用

  公司上市的主要目的是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的发展项目,资金募集后,公司要严格按照预先制定好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因此,在考察公司是否具备上市资格时,对于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也是非常主要的一项考核标准。

  (1)公司应该制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说明拟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和发展前景;

  (2)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同时,公司要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新三板上市公司

  二、新三板上市是什么意思

  一板市场通常是指主板市场(含中小板),二板市场则是指创业板市场。相对于一板市场和二板市场而言,有业界人士将场外市场称为三板市场。三板市场的发展包括老三板市场(以下简称“老三板”)和新三板市场(以下简称“新三板”)两个阶段。老三板即2001年7月16日成立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则是在老三板的基础上产生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新三板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新三板上市和主板上市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新三板上市与主板上市的区别则体现在服务对象、制度规则设计等方面。

  1、服务对象不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定位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这类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尚未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

  2、在准入条件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不设财务门槛,也没有主营业务要求。申请挂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权结构清晰、经营合法规范、公司治理健全、业务明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但创业板不仅要求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无,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还要求主营业务突出,集中有限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3、投资者群体不同。我国证券交易所的投资者结构以中小投资者为主,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了较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对自然人和机构都有具体要求。未来的发展方向将是一个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这类投资者普遍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与承受能力。

  4、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中小微企业与产业资本的服务媒介,主要是为企业发展、资本投入与退出服务,不是以交易为主要目的。侧重于赚取企业成长的钱。而主板与创业板则侧重于通过股票买卖赚取市场差价。

  5、交易规则不同。新三板200人限制和投资者限制决定了较低的流动性。另外,新三板企业的股权高度集中,可流通股权比例低。在交易方式上,新三板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而主板、创业板多采用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采用协议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

  6、信息披露不同。新三板信息披露要求低于创业板。新三板仅需年半年报和年报,季报不强制披露,另外还无强制预披露要求。新三板相对创业板规模更小,企业生命周期更前端,行业更细分。

  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寻找整理的和新三板上市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才能上市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有上市的发展需要,首先进行的就是股份制改造,将有限责任公司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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