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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证人有哪些义务

2021-09-10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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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刑事处罚是非常严厉的处罚措施,会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甚至是生命,所以人民法院在进行刑事审判的时候,应该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才能对犯罪嫌疑人定罪处罚。证人是对案件情况了解的人,,证人要承担出庭作证的义务,要如实作证,不得虚假陈述,那么刑事案件的证人有哪些义务?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案件的证人有哪些义务

  1、有作证的义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因此,证人在接到公、检、法机关的作证通知后,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及时到场接受询问。

  如果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到场的,应当事先向有关司法机关说明情况,不能无故不到。

  但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2、如实作证

  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要负法律责任。

  3、出庭接受询问、质证

  证人在接到出庭通知后,应当按期出庭作证。在法庭上,证人应当接受法庭的询问和各方的质证。

  4、遵守法庭秩序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要遵守法庭秩序。

  5、保守秘密

  证人对司法机关所询问的情况以及所陈述的内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刑事案件的证人有哪些义务 

  二、对证人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吗

  证人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以对证人不得采取强制措施,对证人询问的,可以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明人所在单位、住处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一百二十五条 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三、强制措施的特点

  1、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即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2、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3、强制措施的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是对物的强制处分。

  4、强制措施的性质是预防性措施,而不是惩戒性措施。即适用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和审判,进行毁灭、伪造证据、继续犯罪等妨害刑事诉讼的行为。所以强制措施同刑罚和行政处罚存在本质区别。

  5、强制措施是一种法定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各种强制措施的适用机关、适用条件和程序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严格控制强制措施的使用,防止出现因为滥用强制措施而产生的侵犯人权的负面效应。

  6、强制措施是一种临时性措施,随着刑事诉讼的进程,强制措施应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而予以变更或者解除。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刑事案件的证人有哪些义务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刑事强制措施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的,而证人不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所以对证人得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询问证人的,可以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单位或者住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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