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21-09-28 15:52
导读: 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可以公开发行股票,但如果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的应当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的要满足哪些条件?发行证券的主体资格是怎么要求的?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的相关内容。

  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

  二、首次发行并上市的独立性条件有哪些

  1、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2、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3、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4、财务要求发行前3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前3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人民币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3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5、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三、规范公开发行的要求有哪些

  1、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2、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3、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最近3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的相关内容,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公司需要满足主体适格的条件、独立性条件、规范公开发行的条件等,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证券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8086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证券法律师团,我在证券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证券法问题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