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使用年限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是指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保护期限。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注册人对其享有专有权的期限。有效期满,商标权即不在受法律保护。
1、按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另外,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2、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或者人用药品商标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4、造成恶劣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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