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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 不动产权证区别

2021-09-04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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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现代人来说,买房是件大事,其中要注意的问题很多,尤其是在购房之后,大家都知道要领取房产证,但还是有不少人分不清房产证是什么,是房屋所有权证?还是不动产权证?那么,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权证的区别是什么,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一、房屋所有权证 不动产权证区别

  1、封面上原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现在名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不动产权证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合二为一的证件。不动产权证比房屋所有权证的内容更详细。

  房屋所有权证的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等;

  而不动产权证的里面除了原房屋所有权证的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防伪镭射标签)、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3、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新版不动产权证书设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

  4、增加不动产登记号,是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唯一“身份证号码”。

  5、内页有防伪镭射标签,盖章原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现为各登记机构的公章。

  6、附图页有金属线,并且更全面。

房屋所有权证

  二、房屋所有权证能过户吗

  房屋所有权证不能过户,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如果只有一个证,没有另一个证,就不能办理过户。

  三、什么叫做房屋所有权证

  房产证,又称《房屋所有权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也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那么对于二手房交易来说,房屋所有权证就需要有一个过户的手续。那么具体的操作流程是什么样的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首先,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其次,应当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①房屋所有权证书;②买卖合同(原件);③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房屋所有权证 不动产权证区别等相关法律知识。房地产证是可以证明该房屋的所属权的证件,不动产权证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合二为一的证件。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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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与不动产权证的区别
  租赁土地能取得土地使用证吗?  如果要建房必须先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才有权进行开发建设。且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还要有规划、建设部门的手续,这样建房才是合法的。  土地使用证证书  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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