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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算?

2021-10-09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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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知道,身为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务关系的时候,一定需要签订相关劳务合同,这样才会对双方的利益有所保障,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算呢?这方面的知识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接下来由去找法网小编为您去整理的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算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 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 医疗费用×25%。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算?

  、劳动补偿金与赔偿金分别是什么

  劳动补偿金和赔偿金都是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适用的,劳动补偿金在法条中的规定是经济补偿金。

  1、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2、赔偿金。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双倍经济补偿金支付的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怎么样的?

  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去整理的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算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如今用人单位在正式聘用劳动合同之前双方都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因为这不仅仅关系到自身的利益,也还是合作双方达成意思一致的体现。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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