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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投诉该找哪个部门投诉

2021-09-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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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们大家居住的小区内肯定是都会有物业的,他们的职责就是保护小区的日常管理,已经周边的绿化美化还有小区安全问题,所以如果是交了物业费还服务差的话也是可以直接投诉的。那么,小区投诉该找哪个部门投诉?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小区投诉该找哪个部门投诉

  投诉小区物业,应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1、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这个部门是物业行业主管部门;

  2、投诉前做好相应工作。尽量不要采取口头投诉的方式,尽量以书面方式提交;

  3、提交前看看您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中,物业公司未尽到职责的地方是哪些,证据要充分完整。

  根据《民法典》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可以解聘物业公司。

 小区投诉该找哪个部门投诉 

  二、怎么签订小区物业管理合同

  小区的物业管理合同可以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协商订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

  1、停车场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停车场的房屋所有权(俗称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业主出售,此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受到法律保护。

  2、 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小区业主,从法律上讲,该停车场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场停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如果小区业主需要购买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话,应同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同经业主委员会授权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 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全体业主有权决定该地下停车场停车位的使用权。

  3、 地下停车场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尽管该面积未分摊给全体业主,但开发商也无权出售。物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人防车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 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小区投诉该找哪个部门投诉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在任何一个小区的话基本都是会有业主跟物业发生冲突以及纠纷的时候,这样的话可以找相关的部门进行投诉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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