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辞职,可能需要赔偿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如临时招聘新人所要花费的招聘费用;
2、如果签订了培训协议,需要根据协议约定向单位支付因提前离职所应支付的违约金;
3、如果签订了保密协议,并且劳动者违反了保密协议的保密约定,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4、如果劳动者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直接到新单位工作,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原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与新单位一并支付其损失。
无需公司同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的辞职,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方式告知用人单位,做好工作交接方可离岗。
员工离职后按照规定,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规定,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综上可知,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是不能因为劳动者辞工扣钱的,如果是因劳动者辞工导致用人单位损害发生的,才需要支付损害赔偿。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辞工说走就走怎么扣钱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