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1、一般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与此同时,许可人还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2、排他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承担在该期限和地域内,在相同的商品上不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义务。
3、独占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独家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同时,承担在该期限和地域内,在相同的商品上不允许包括注册人自己在内的任何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义务。
(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名称、地址;
(2) 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注册证号;
(3)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范围;
(4)许可人监督商品或服 务质量和被许可人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措施;
(5)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期限;
(6)许可使用的形式;
(7)许可 使用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8)许可使用商品的标识提供方式;
(9)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标示方式 ;
(10)违约责任。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一、 甲方将已注册的使用在___类____ 商品上的独家使用第____ 号____商标,许可乙方使用在____ 类____ 商品上。商标标识:
二、 许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 年___ 月___ 日起至___ 年___ 月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三、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具体措施为: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的质量标准生产,甲方不定期的抽查商品质量,具体按《现代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商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
四、 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已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五、 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过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六、 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七、 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乙方经甲方同意根据需要自行印制。
八、 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补充说明。
九、 本合同提前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分别自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商标局及其各自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十、 违约责任:补充说明。
十一、 纠纷解决方式:可以上诉双方当地法院,由法院裁决。
十二、 其它事宜: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补充。 本合同一式3份,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分别将合同副本交送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并由甲方报送商标局备案。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企业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通常是以订立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即发放许可证。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