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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事故找哪个部门

2021-09-24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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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常说的医疗事故主要是指由于院方过错而造成患者受损的事故。发生了医疗事故之后都是要协商或者去找相关的部门处理的,那么,发生医疗事故找哪个部门?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发生医疗事故找哪个部门

  首先,进行协商处理。在协商争议时,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再有有争议时,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结果不服的,在接到鉴定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申请重新鉴定。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可以向卫生局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不过要注意,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

  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2、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医疗事故找哪个部门

  二、医院误诊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医院发生误诊,可以免责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1、属于医疗意外的

  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

  2、病人的疾病自然转归

  要是像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使血压升高,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

  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

  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方是否存在过错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4、患者一方的过错

  基于侵权法理论,医院如想免责,则损害结果必须完全是由患方过错所致,否则就不能构成免责事由。如果双方都有不同程度过错,则应分别从原因力及各自的过错程度这两个方面来确定其双方的法律责任。

  医生误诊的情况下,可以包括使用药剂错误等情况,可能对患者造成一定的损伤,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理,特别是涉及到造成患者死亡等情况的,可以还需要追究医生的刑事责任,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

  医患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和解协议和调解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应当认定其法律效力,但是协议对法院审理案件不具有约束力,不能产生、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当事人诉权的法律效力,因此达成和解和调解协议也是可以提起诉讼的。

  三、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特征

  1、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为法定举证责任倒置,必须适用,法官没有自由裁量权。

  2、医疗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为部分反驳主张举证责任倒置,即过错和因果关系反驳主张举证责任倒置。

  以上就是关于发生医疗事故向哪个部门及其相关问题,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您可以找找法网律师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刑事案件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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