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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2021-09-09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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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实际中,我们知道假冒注册商标不仅仅是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一种损害,而且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那么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这方面的知识很多人不太了解,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三)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四)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五)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处罚。

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区别有哪些?

  前罪侵犯的是国家商标管理制度,实施假冒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后罪侵犯国家对商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实施在产品中掺杂使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对于采用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段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且销售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触犯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也触犯了假冒商标罪。对于此种情况,应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以刑罚较重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定罪量刑。

  三、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某一商标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一般情况下,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的行为人都具有获利的目的,但依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不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有些假冒商标的行为也可能是为了损害他人注册商标的信誉等。不论是出于什么动机或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如果是出于过失,即确实不知道自己所使用的商标是他人已注册的商标,则不构成本罪,可以按一般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一个有辨识度的商标,能让消费者更有记忆度,因此企业越来越重视商标,若是擅自使用他人商标的是要受到相应的惩罚。这方面的知识有点复杂但也是比较重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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