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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措施有哪些

2021-09-08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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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著作权是大家最为熟悉的知识产权的一种,国家是依法保护公民的著作权的,对于著作权保护也有很多的措施,不管是作为企业还是公民都应该要对著作权保护措施进行一定的了解,那么,著作权保护措施有哪些?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著作权保护措施有哪些

  著作权保护措施:

  1、政府方面的保护:国家需要对网络环境进行治理,要取缔关闭从事侵权活动的非法网站,这样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打击盗版和盗著作权的行为,还要严厉处理此类犯罪人员,最大程度上保护原创作者。

  2、各方面的监督:各个职能机关要进行不间断的监督和检验,对于各种网络行为进行查处,要按时对一些服务引擎进行检查,严格做好管理工作,对于查处提供链接服务搜索引擎网站的侵权行为要进行坚决抵制和治理,这样网络环境就会好起来。

  3、规章制度的保障:还需要各地各级政府进行严格的规章制度,使我们的各个地方职能部门严厉进行盘查,对于进行私自牟利的企业做出应有的制度上的检查,做出严肃处理。查处未经许-可擅传他人作品的网络侵权行为,这样会很有效果。

  4、作者自我保护:原创作者要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能力,平时要注意自己的版权保护,要及时的清理电脑和其他用品的病毒,同时要留下文章原创证明,这样在维护权利时候就会有理有据了。

 著作权保护措施有哪些 

  二、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

  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4条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作了明确规定,即:

  除依《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所规定的情形包括: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 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1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著作权保护措施有哪些的内容,著作权保护措施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分别是政府方面的保护、规章制度的保障、各方面的监督以及作者的自我保护,如果遇到侵权,需要依法进行维权,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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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领域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有下列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邻接权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邻接权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邻接权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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