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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不合格食品的企业如何处罚

2021-09-16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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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以食为天,每个人的健康都系于食品安全上,而且我国由于之前出现了一些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心惶惶,人们对国内的食物不放心,所以国家近年来就加大了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罚力度,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了一些调整,那么对生产不合格食品的企业如何处罚?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对生产不合格食品的企业如何处罚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按下列规定给予罚款:

  (一)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第五十三条食品召回制度,第六十二条进口食品及添加剂。第六十三条进口尚无国家标准的食品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荆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2000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对生产不合格食品的企业如何处罚 

  二、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有哪些

  《食品安全法》调整的产品范围是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和食用农产品。

  《食品安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 申请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对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依法决定准予许可并予以公布;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食品质量问题可以十倍赔偿吗

  面对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三倍赔偿”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十倍赔偿规定,消费者当然更倾向于“十倍赔偿”。但什么情况下才适合“十倍赔偿”呢?

  1、性质不同赔偿标准不同

  (1)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商家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2)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消费者要求的赔偿适用于哪部法律,要看消费者的诉求和实际情况,如果商家存在故意隐瞒商品质量问题的行为,则适用于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欺诈行为,可以要求商家三倍赔偿,最低500元的赔偿。如果商家的行为不属于故意,则不适用于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另外,从商家的销售行为来看,商家自身也无法判断水果内部的质量问题,不存在故意欺骗行为,所以不适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同时也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十倍赔偿”的规定。

  2、食品有质量问题可十倍赔偿

  外表看起来光鲜亮丽的果篮打开后,隐藏在里面的水果有些已经腐烂。这是商家的无意行为,还是故意行为?消费者面对这种情况是否有权要求“十倍赔偿”?

  商家自称“进货时就是这样”的辩解是否合理?在这种情况下,商家的辩解显得很“苍白无力”。商家在进货时有验货的责任,而且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举证倒置的规定,商家无法证明自己的行为。

  如果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要求商家“十倍赔偿”。但“十倍赔偿”的标准并非整个水果篮的售价的十倍,而是指腐烂水果价值的十倍。

  3、如何界定“三倍”还是“十倍”

  一种标价58元的食品出现问题,在商家存在故意隐瞒行为的前提下,如果按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三倍最低500元赔偿标准,消费者只能获得500元赔偿。但是如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十倍赔偿”规定,消费者可以获得580元的赔偿。面对这种情况,消费者是否有自主选择权呢?“这是不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同国立法法》的规定,当两种法律条款撞车时,特殊法要优于普通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普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属于特殊法。在同一件案子中,没特别规定可采用普通法。但如有特殊法,比如针对食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出现问题时就不再适用普通法。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对生产不合格食品的企业如何处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根据国家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时候一定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剂量进行添加,如果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话就会受到处罚,而处罚是根据食品销量进行决定,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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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不合格食品但未销售如何处罚
 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   (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九)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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