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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如何行使

2021-09-16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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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国如果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的,那么承包人可以进行催告,合理催告后仍然不支付的,那么可以依法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如何行使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如何行使

  行使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先行可以发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价款的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如何行使

  二、优先受偿权的特点

  优先受偿权的特点表现为:

  首先,它是不依破产程序能够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权是优先受偿权的基础。要求设定担保权的目的是为依靠担保物确保债权和经济价值。这样,破产法承认担保权在原定人破产情况下仍有法律效力,担保人可以不依破产程序从担保物中优先受偿。

  其次,优先受偿权限于在特定财产上得到。特定财产指进行债权担保的财产。

  再次,优先受偿权仅能在破产财产中担任保权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权。所以,其对象只限于破产范围内的特定财产,对于其它财产,都不能使用优先受偿权。

  第四,债务人提供的财产担保必须是在破产宣告之前一定期限内设定的。按我国《破产法》规定: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到破产宣告之后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无效。

  优先受偿权的范围限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债权人无论就动产,还是就不动产没有抵押权,只要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不依据破产程序得到优先受偿。

  三、工程款纠纷要怎么处理

  1、用连带责任制度对农民工工资给予特殊保护。

  2、黑白合同以中标备案合同的计价标准为结算依据。

  3、拖欠工程款应计利息,起算时间按不同情况计取。

  4、拖欠工程款可顺延工期,但承包人必须事先发过书面催告。

  5、垫资作有效处理,成为统一的执法标准。

  6、发包人逾期不答复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报告将被视为已经确认。

  7、造价鉴定应依法有序进行,人民法院应严格控制和审核鉴定结论。

  8、造价结算协议与审计报告发生矛盾以前者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行使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先行可以发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价款的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如何行使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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