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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医疗事故鉴定标准是什么呢?

2021-09-30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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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医疗事故是避免不了的,因此引起了很多纠纷,但是在法律的规定上对于医疗事故有相应的赔偿标准,这需要根据医疗事故的等级来进行区别。那么九级医疗事故鉴定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九级医疗事故鉴定标准是什么呢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九级医疗事故鉴定标准是什么呢?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诊疗费+医药费+挂号费+住院费+其他,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后续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X收入标准,误工时间为评定伤残日前的误工期。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X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X陪护人数X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伤残指数X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平均生活费X赔偿期限,按照医疗事故等级与伤残等级相对应,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为20%。赔偿年限不超过30年,60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不超过5年。平均生活费是指人均消费性支出。

  6、残疾用具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费用(要有伤残评定书或县级医院证明以及更换周期和期限的证明)。

  7、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X抚养年限(有多个抚养人的分别计算后累加)。患者丧失劳动能力司法实践中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被抚养人生活费标准指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交通费=实际必须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9、住宿费=住宿天数X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10、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平均生活费X年限(死亡最多不超过6年,残疾最多不超过3年)。

九级医疗事故鉴定标准是什么呢?

  二、医疗事故找什么部门解决呢?

  可以向卫生局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不过要注意,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

  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2、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有哪些?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九级医疗事故鉴定标准是什么呢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当遇到九级医疗事故赔偿的时候,需要清楚相关的赔偿标准,才能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获得赔偿。这方面的知识有点复杂但也是比较重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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