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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居住人是否可以享受拆迁补偿

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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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共同居住人的范围,一般还是比较大的,而承租人的顺利,首先就是原承租人的配偶,然后是原承租人的子女,再者就是原承租人的父母,最后就是原承租人的其他人,那么,共同居住人是否可以享受拆迁补偿?找法网小编下面将为你一一介绍!

  一、共同居住人是否可以享受拆迁补偿

  对房屋进行拆迁时,房屋的共同居住人享有拆迁补偿,可以享有的拆迁补偿项目是搬迁安置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共同居住人是否可以享受拆迁补偿

  二、什么是共同居住人

  “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一)原承租人的配偶;

  (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原承租人的父母;

  (四)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什么是房屋拆迁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以上是一篇关于“共同居住人是否可以享受拆迁补偿”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共同居住人的概念以及房屋拆迁的概念,还有共同居住人是否享受拆迁补偿的权利,对于共同居住人方面的法律问题,建议找一下找法网律师代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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