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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二次拖车费保险公司赔偿吗

2022-05-23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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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天气逐渐趋势在降温,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开车上路既保暖,安全系数也高很多。说到安全,跟车息息相关的那就是车险了。很多人只知道到时间就给车上险,可是车险具体的理赔过程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那么交通事故中二次拖车费保险公司赔偿吗?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交通事故中二次拖车费保险公司赔偿吗

  交通事故拖车费用保险公司会报销。拖车费,一般认为属于施救费,保险公司予以报销,但必须有发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形有哪些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规定,交强险法定除外责任有四种情形,即:

  (一)驾驶人未依法取得驾驶资格;

  (二)驾驶人醉酒驾车;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发生以上四种情形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上面的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法律知识。综上可知,拖车费用也属于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保险公司肯定会赔偿。可见,学习和掌握相关的知识,对我们是很有用的,不仅可以增加我们的知识面,还可以应用到生活中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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