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主债权合同成立要件

2022-05-23 11: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债权债务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主债权合同即是主合同的一种,一般是为了订立担保合同或保证合同等设立第三方担保物权合同而由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主债权便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最开始的债权。那么主债权合同成立要件是什么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主债权合同成立要件

  主债权合同的成立要件一般有以下几点: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

  二、什么是主债权合同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主债权是相对于债权中附随债权而言的,比如说担保债权。举个例子,你去银行贷款,你需要以房屋作为抵押,那么与银行的贷款合同是主债权合同,而房屋抵押合同就是为了保证银行债权的实现而存在的抵押合同。

  主债权人在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后,受让人就有权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要求银行承担保证责任,银行不能无故拒绝。但需要明确的是,担保银行只在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在转让主债权时扩张了主债权及其从属权利(比如未付利息请求权、违约金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等),担保银行对扩张部分的债权自然不用承担保证责任。当然,银行也不能乘机出尔反尔,企图缩小或免除其原保证责任。

  总而言之,主债权合同就是指在签订因同一事项衍生的多个合同中,占据主要债权的合同,这个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样也约束着其它合同的行使。

  三、主债权合同相关的法律条例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主债权合同成立要件的相关内容,但是上述只是一般的成立要件,具体什么样的合同是主债权合同,需要根据具体的合同签订情况,再具体界定,其成立要件也有所差异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384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债权债务律师团,我在债权债务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