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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借钱开借条怎么开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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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在向别人借钱或者是别人向你借钱的时候,为了证明借钱的事实是会书写一份借条的,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的,这样在写借条的时候才不会出现问题。那么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私人借钱开借条怎么开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私人借钱开借条怎么开

  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

  注意事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私人借钱开借条怎么开 

  二、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一)诉讼时效是权利经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产生权利丧失的制度。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于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适用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三年。

  (二)欠款经过三年,就不能讨要了吗?

  这是对诉讼时效制度的误解!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交易双方签署对帐单、还款协议,或者一方出具收货单、借据、欠条等手续只能证实双方权利义务产生。此时权利尚未受到侵害,诉讼时效自然不能计算,更谈不上三年之后就不能主张权利。但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义务或者明示拒绝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权利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利,以防诉讼时效超过。

  借款纠纷应提供什么证据: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故证据意识必须贯串于日常经营活动之中。

  1、订立、履行合同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和“君子协定”将承担举证不能的风险;

  2、口头订立或变更合同后,应当及时采用书信、备忘录、会议纪要、录音、录相等方式补充与完善证据;

  3、合同书、欠条、收据等文书资料应当专人整理与保管,防止人事变动导致证据遗失;

  4、遵循举证时限,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提交证据材料。

  三、借款合同利息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的利息和利率的确定有无原则。民间借贷合同为有偿合同的,其利息和利率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当事人对利息和利率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

  2、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之间约定利率的,其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是不得高于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根据司法解释,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这一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3、民间借贷当事人之间不得约定计算复利。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指出,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4、民间借贷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约定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私人借钱开借条是需要把当事人之间的基本信息、借钱事实、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写清楚的,然后才能签字并盖章。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私人借钱开借条怎么开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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