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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权怎么分配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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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继承问题上,法律近几年一直都在变化。尤其是可以继承的类别以及继承的方式。在社会不断发展的新时代,房产越来越具有升值价值,很多人都将自己家的房产留作遗产,用来贴补孩子。但是房产的继承权也是需要分配的。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有关房屋继承权怎么分配的问题。

   一、房屋继承权怎么分配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继承法》第10、12条的规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并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继承权丧失的效力

  1、继承权的丧失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既可发生于继承开始前,也可发生在继承开始后,但因继承权的丧失是使继承人失去继承的资格,因此,继承权的丧失应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因继承权的丧失,涉及继承人的继承资格的被依法剥夺,因此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的,应由人民法院确认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人民法院在遗产继承中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继承权的丧失溯及继承开始之时发生效力。

  2、继承权的丧失对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发生效力

  继承权的丧失,是继承人对特定的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丧失,仅对特定的被继承人发生效力。因此,继承人因法定事由丧失对某一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并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但依我国现行制度规定,继承权的丧失对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发生效力,即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的有关房屋继承权怎么分配的问题。继承开始的时间就是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同时,也应该继承其存在的债务,这种权利义务关系是不可以分割的。如果您对继承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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