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股权出质什么意思

2022-05-23 1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债权债务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股权出质的目标公司一般都是排除非公司企业形式的。股权出质可以进行质押担保行为,但是对于担保的期限等问题,其实法律上并没有比较具体明确的规定。股东出质的操作性在中国一般都是不强的。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有关股权出质什么意思的问题。

   一、股权出质什么意思

  股权出质,一种现已可行的融资担保方式,作为一种可以进行质押担保的权利,13年前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就作了股权可以出质实体法规定;但因股权出质需办理出质登记,并且质权自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由于没有全国性的股权出质登记的管理办法,除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出质外,其他的股权出质可操作性不强或无法操作。

  二、股权登记办法

  (一)关于目标公司的范围

  首先,股权是指股东因向公司直接投资而享有的权利。在我国,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股权出质登记中的"目标公司"指公司,排除了非公司企业。其次,根据《物权法》第226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目标公司"中的公司仅指有限责任公司和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在200人以下的股份有限公司,排除了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但股东在200人以上的公司。但是,鉴于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在200人以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方式国务院没有规定,在试点期间,暂不将其纳入本办法调整范围,对其出质登记办法另行制定。第三,根据外经贸部1997年《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2006年《关于印发<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质押备案。因此,外商投资企业暂不纳入本办法"目标公司"范围。

  (二)关于股权质押期限

  股权质押合同能否约定担保期限,《物权法》和《担保法》都未作明确规定。我们认为,物权有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之分。意定物权区别于法定物权的一个重要特征就在于:除了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当事人可以对物权的有关内容作出约定。担保物权是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而设定的意定物权。《担保法》对担保期限没有强制性规定,担保期限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应当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当事人对担保期限的约定只有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时,才导致无效。所以,我们允许出质人和质权人约定质押的期限,到期后质权自动解除。质押合同约定的质押期限表述为无固定期限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表述为"无固定期限"。

  (三)关于登记审查及登记机关的审查责任

  股权出质登记的法律属性是行政确认而不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为确认民事财产权利关系而为的登记,与《行政许可法》所称之行政许可是有本质区别的。登记的作用在于设立质权,对抗第三人,并通过加强公示效果,提高社会公信力。在股权出质登记中,登记机关只能依当事人申请,对其登记申请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登记,取决于当事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在形式上是否合法。至于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在实质上是否合法有效,则不在登记机关的审查职责范围内。

股权出质什么意思

  法律依据:

  《物权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有关股权出质什么意思的问题。对于股权出质需要进行法律登记,这种登记的法律属性属于行政确认而不是行政许可。如果您对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390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债权债务律师团,我在债权债务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