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民间借贷纠纷被告的上诉状怎么写

2022-05-23 11: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债权债务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对于一些民事诉讼的就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民事诉讼书,诉讼书由当事人自己写或者是请律师代写都是可以了,在写的时候就需要将诉讼的内容都写清楚,且逻辑要清晰。那么民间借贷纠纷被告的上诉状怎么写?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民间借贷纠纷被告民事上诉状

  一、民事上诉状主体信息部分

  上诉人(原审被告):曹某,详细信息(略)。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鑫,河南辰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赵某,详细信息(略)。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某,详细信息(略)。

民间借贷纠纷被告的上诉状怎么写

  二、民事上诉状主体部分

  上诉人曹某因与被上诉人赵某、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郑州市XXX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XXXX)豫XXXX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由张某独自偿还借款本金XX万元及利息;

  2、一审、二审诉讼费由张某承担。

  上诉理由:

  1、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严重错误。

  本案中,上诉人并不是借款人。被上诉人赵某所提交的借据是被上诉人张某向其出具的,该借据有张某的署名,足以证明赵某与张某之间的借款关系。赵某所主张的“借据系因被告曹某不会写字由被告张某书写”这一情况并不存在,恰且与客观事实相反,赵某也未提交证据证明这一主张。赵某既没有现实的给上诉人转账借款,更无证据证明上诉人让其向指定账户转款。因此,赵某所主张的借款事实与上诉人无关。

  2、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第九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本案中,赵某并未完成举证责任,即不能证明与上诉人之间存在借款关系。

  三、民事上诉状结尾部分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查明事实,纠正一审错误,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公平正义。

  此致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的上诉状怎么写的相关内容,在写民事纠纷上诉状的时候一定要写明案件的原由,逻辑清晰,符合事实,不可虚假书写,不懂的最好请律师代写。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9834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债权债务律师团,我在债权债务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