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申请强制拆迁应该提供哪些资料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22-05-23 11:40
导读: 在实践中的拆迁工作中,如果已经按照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了拆迁补偿,被拆迁人也不复议也不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那么,申请强制拆迁应该提供哪些资料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强制拆迁应该提供哪些资料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强制拆迁应该提供哪些资料 

  二、不得实施强制拆迁的情形

  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

  4、此外,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公证。

  三、强制拆迁条件有哪些

  强制拆迁的条件如下:

  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手段拆迁的前提条件是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了行政裁决的申请。

  2、行政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调解: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裁决的,应当递交《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5条和第6条规定的相关资料,并经行政机关审查决定受理以后,进行调解。

  3、已经落实了补偿安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19条规定,“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4、已经依法组织了听证。

  5、强制拆迁的裁决已经通知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拒绝自行搬迁。

  6、已经进行了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申请强制拆迁应该提供哪些资料的相关内容,在进行强制拆迁时,一定要组织相应的力量协助执行,必要时组织当地的公安警察和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多方面人员,配合做好工作。若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8738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征地拆迁律师团,我在征地拆迁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申请强制拆迁应该提供哪些资料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征地拆迁问题
申请强制拆迁应该提供哪些资料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