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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死亡股权继承手续如何办理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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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股权是可以继承的,因此股东死亡后可以办理相关的股东资格进行合法继承。继承开始后,首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那么股东死亡股权继承手续如何办理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股东死亡股权继承手续如何办理

  1、如果股份公司股东只有两个,其中一名股东死亡,则由于股东人数不足,《公司法》股份公司股东人数必须两个以上的规定,公司应申请解散、进行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死亡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比例进行继承。

  2、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

  (1)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

  (2)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3)修改公司章程。

  (4)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股东死亡股权继承手续如何办理

  二、股权继承手续的原则有哪些

  1、优先使用遗嘱安排股权继承

  我国继承制度有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两种方式,且采用遗嘱优先的原则。

  2、遗嘱安排股权继承应确保股权的集中度

  根据我国继承法律的规定,同一顺序中往往继承人人数众多。因此,在书立遗嘱中应当对继承人股权有一定集中度安排,如可以安排少数继承人继承股权,其他继承人继承股权外的其他财产,或由股权继承人以其他财产补偿其他继承人。

  3、用公司章程辅助遗嘱

  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章程始终被视为公司自治的宪章,它可以对自然人股权继承做出安排,尤其是对继承人是否当然取得股东资格进行约定。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来按比例继承。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股东死亡股权继承手续如何办理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股份公司股东只有两个,其中一名股东死亡,则由于股东人数不足,《公司法》股份公司股东人数必须两个以上的规定,公司应申请解散。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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