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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住户拒绝签字能强行拆除吗

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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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果拆迁程序合法,补偿合理合法,被拆迁户不同意,那么征迁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强行拆迁。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那么棚户区改造住户拒绝签字能强行拆除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棚户区改造住户拒绝签字能强行拆除吗

  具体看情况的,如果是不签字也不提出行政复议的,是可以强制拆迁的。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加强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设质量管理。尽可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矛盾纠纷。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即使被拆迁人不签字,政府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拆:

  1)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2)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

  3)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棚户区改造住户拒绝签字能强行拆除吗

  二、棚户区改造住户要交多少钱一平才合适

  如果是由被拆迁人交钱,那交多少钱都不合适。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而棚户区改造正是公共利益中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棚户区改造住户拒绝签字能强行拆除吗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具体看情况的,如果是不签字也不提出行政复议的,是可以强制拆迁的。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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