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质要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2、形式要件:
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若为自书遗嘱的,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若为代书遗嘱的,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不以公证为其有效的条件,自书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一样是有效的依据。并且遗嘱共五种形式,自书遗嘱是其中一种,合法有效。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
2、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成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需要注意的是,最高法关于继承法若干意见第40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大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
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
5、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病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书面遗嘱怎样才能生效”的相关法律知识,书面遗嘱可以是自己写,也可以由他人代笔,除了要符合基本格式外,代书遗嘱还应该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