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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款可以协商吗

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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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政府征地拆迁而言,广大被拆迁人最为关心的莫过于是对拆迁补偿款的问题,不过如果当事人对补偿款不满意的是可以与拆迁方进行协商,达成合意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拆迁补偿款可以协商吗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拆迁补偿款可以协商吗

  拆迁补偿协议补偿费可以协商

  拆迁补偿协议的本质是一种合同,依照合同性质,合同双方是可以进行平等协商,达成一致,自愿签订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同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只规定了房屋的最低价格。

  因此,一定要注意,如果对于拆迁补偿费不满意,可以与拆迁方进行沟通,表明自己的诉求。

拆迁补偿款可以协商吗

  二、拆迁补偿金额如何确定

  非居住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确定,不适用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和价格补贴。

  (1)拆除未出租非居住房屋,

  (2)拆除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

  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2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80%。

  (3)拆除房管部门代管的非居住房屋,

  (4)拆除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宗教团体所有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评估价×80%。

  三、拆迁补偿款的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从上述文章我们可以得知,拆迁补偿协议的本质是一种合同,因而合同双方是可以进行平等协商,对此拆迁补偿协议补偿费可以协商。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拆迁补偿款可以协商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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