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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评估应该在什么时候进行,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应当采用什么标准

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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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城市化建设的要求,越来越多的房屋面临着拆迁,在拆迁之前一般需要对即将被拆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后续补偿标准,接下来就让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一下拆迁评估应该在什么时候进行,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应当采用什么标准。

  一、拆迁评估应该在什么时候进行?

  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后,由被征收人选择评估机构,开始评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拆迁评估应该在什么时候进行,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应当采用什么标准

  二、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应当采用什么标准?

  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建设部制定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因素。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一般而言,拆迁估价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不具备采用市场比较法条件的,可以采用其他估价方法,并在估价报告中充分说明原因。拆迁评估价格应当以人民币为计价的货币单位,精确到元。

  以上便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拆迁评估应该在什么时候进行,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应当采用什么标准”的内容。拆迁估价应当参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和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状况进行,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我们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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