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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中双方补偿调解不成应该怎么提起诉讼

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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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将该范围内的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拆迁中双方补偿调解不成应该怎么提起诉讼?由找法网的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根据城市化建设的要求,越来越多的房屋面临着拆迁,对于拆迁补偿是很多拆迁户最为看重的问题之一,接下来就让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一下拆迁中双方补偿调解不成应该怎么提起诉讼。

  一、拆迁中双方补偿调解不成应该怎么提起诉讼?

  一般情况下,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达不成补偿协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会做出征收补偿决定。如果被征收人对该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中双方补偿调解不成应该怎么提起诉讼

  二、对拆迁事项有争议时应如何提起诉讼?

  1、对拆迁手段决定不服,可复议或诉讼

  如果行政机关在拆迁过程中滥用权力,例如:不通知当事人就拆除房屋、用停水停电的方式驱赶拆迁户、对拆迁决定不服等情况,当事人可以有权在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要求上级机关对违法行为作出裁决,此时您不仍不服的,应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提起诉讼。

  2、对补偿方案不服,先裁决后诉讼

  在现在生活中,争议最多的当属补偿的问题,在经过双方协商之后仍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时,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必须先向拆迁管理部门申诉,只有经过行政裁决,当事人才有权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直接提起诉讼。

  3、拆迁协议没履行,可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双方就补偿一事达成了一致,若一方在履行过程中反悔或没按约定的事由履行义务时,即使没经过行政机关的裁决,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约定履行协议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因为此时约束双方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是迁补偿安置协议。

  以上便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解答的关于“拆迁中双方补偿调解不成应该怎么提起诉讼”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达不成补偿协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会做出征收补偿决定。如果被征收人对该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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