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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的性质是什么样的

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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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相信很多人都投保过人身保险,认为它能够为自身的安全犹如一份保障,但是就算你拥有人身保险,但是很多人对于保险不是很了解,很多人会问人身保险合同的性质是什么样的呢?今天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人身保险合同的性质是什么样的呢?接下来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性质是什么样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4、65条及《保险法》第52条、62条之规定,人身保险合同时典型的第三人利益合同,即签订人身保险合同的目的是投保人为了确保自身或其他具有保险利益的人的身体或寿命在出现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伤亡清醒时能及时得到赔偿以弥补其经济或精神损失。其法律性质是射幸合同,其权利具有期待性。其主要法律特征表现在:

  1、保险标的人格化。人身保险合同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利益,属于被保险人的人格利益或者人身利益。

  2、保险金额定额支付。保险标的人格化,使得人身保险的标的不能用具体的金钱价值衡量,从而不存在确定保险金额的实际价值,保险金额的确定只能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以此作为保险金给付的最高限额。

  3、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事故涉及人的生死、健康。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事故可为任何法律事实。主要包括人寿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伤害保险合同。

  二、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十二条及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所签订的人身保险合同或财产保险合同无效;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因此,《保险法》作为特别法,对保险合同的无效作了比普通法的《合同法》更严格的无效条款,完全是基于保险合同的射幸性和人身保险合同的人身专有性所决定的。

  三、人身保险合同分为哪几种

  1、人寿保险合同

  人寿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或生存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合同?。人寿保险的基本内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生存到一定的年龄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中最基本、最主要的种类。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残疾为基本保险责任?,?可附加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需要医疗或收入损失的保险责任。

  3﹑健康保险合同

  以被保险人因疾病需要医疗或造成残疾或收入损失等为保险责任的人身保险合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人身保险合同的性质是什么样的的相关内容,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表现为保险标的人格化、保险金额定额支付等。因此人身保险合同的性质应该是射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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