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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朋友担保时要注意什么?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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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朋友需要借钱找你做担保时,可千万要注意,担保可不能随便做。需要考察好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否则当债务人无法还钱的时候,担保人就得就担保的范围赔偿了。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债务人不能如期还款的时候,担保人除了经济上的损失外,还会使担保人的银行账户产生不良影响,所以担保人定要防范风险:

  1、考察被担保人的程度和真实度,不要盲目信任;

  2、关注借贷资金的用途、去向,要监督资金的使用;

  3、担保要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而确定,不能超过自己的经济能力,更不能以自己的房产等生活必备品作抵押。

担保

  知识链接:

  一、担保的种类

  1、一般担保

  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2、连带责任担保

  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的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也就是说在一般担保中,只有当债务人还不起钱了,担保人才需要针对无法清偿的部分,在担保范围内还钱。

  但是连带责任担保中,不管债务人有没有钱,债权人都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先全部还清债务。

  二、担保范围

  《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1、主债权的

  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

  2、利息

  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

  如果约定利息显失公平或法律有专门限定的,则应作适当调整或依法定。

  3、违约金

  必须是就主债权所应付的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

  违约金虽说具有从属性,但有一定的独立性,需在主债权之外另定违约金合同或者另立独立的条款,因此,在适用保证时,与约定利息一样,采取限制性作法,也就是对于违约金的保证,应以保证合同与主债成立的同时约定为限。

  4、损害赔偿

  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应当予以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损害赔偿之债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不履行还是迟延履行,只要归结到债务人头上的,保证人就有代为赔偿或连带赔偿责任的义务。

  5、其他

  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如代理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等原则上都是债权生出的负担,属于保证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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