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债权人转让债权,怎样转让债权才是有效的

2022-05-23 11: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债权债务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案张某于2013年12月初带着鞋厂出具的欠据、与徐某的债权转让协议书及徐某的函,向鞋厂催要2万元借款,应当视为债权人徐某就债权转让事项向债务人发出了通知,徐某、张某的债权转让行为依法对鞋厂发生效力,鞋厂应向张某履行义务,而不应向原债务人徐某履行义务。

  2013年8月,某私营企业老板徐某立据向张某借款2万元,用于生产经营需要,当时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2013年11月,张某向徐某催要借款时,双方签订书面协议一份,约定:徐某将某鞋厂欠其的货款2万元转让给张某,以抵偿自己向张某的借款。2013年12月初,张某携带鞋厂出具的借据、徐某给鞋厂的有关债权转让的函及张某与徐某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去鞋厂收取货款2万元。鞋厂因资金困难,与张某约定一个月后付款。同月中旬,徐某向鞋厂购买一批货物,未及时给付价款,鞋厂遂不同意给付张某2万元。2014年5月,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徐某给付借款2万元。

  怎样转让债权才是有效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与张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张某已将双方债权转让协议及徐某的函,向债务人鞋厂出示,鞋厂亦同意一个月后付款,双方的债权转让行为合法有效,张某无权向徐某索要2万元借款,而应向鞋厂索要借款。故法院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的关键在于徐某与张某的债权转让行为是否合法有效;徐某转让的债权是否存在瑕疵。

  《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案张某于2013年12月初带着鞋厂出具的欠据、与徐某的债权转让协议书及徐某的函,向鞋厂催要2万元借款,应当视为债权人徐某就债权转让事项向债务人发出了通知,徐某、张某的债权转让行为依法对鞋厂发生效力,鞋厂应向张某履行义务,而不应向原债务人徐某履行义务。

债权债务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079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债权债务律师团,我在债权债务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