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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以不还丈夫的债务吗?

2022-05-23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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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借或所负的债务,待双方离婚后,该债务应由谁来偿还?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向他人所负的债务(包括结欠他人的其他款项),在夫妻双方已离婚的情况下该由谁来偿还呢?下面为你整理相关问题的网友咨询和律师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法律咨询:

  我丈夫在外面到处借钱,在借钱的时候他和借钱给他的债主从未将借款的事情告知我,我一无所知。今年我准备离婚,请问怎么做才能维护债权人和我的合法权利。

  律师回答:

  你好,建议你收集相关证据抓紧起诉离婚,债权债务属于其他问题,如需帮助可以电话咨询。

  1、你们的婚后债务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2、但是你们可以协商约定,债务由男方自己承担;

  3、若需法律帮助,欢迎预约面谈或来电话为你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解答。

  相关法律知识: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概念――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责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5、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偿还的,从夫妻个人所得财产偿还。

  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是指: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接受父母分家析产的财产,确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而继承分得的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因继承分得的债务也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如果生产经营的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另一方也分享,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所欠第三人债务应属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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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在婚姻期间共同签字的债务离婚后我要还吗?或者离婚后怎样把债务归他一个人承担?
你好,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或者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如果第三人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但是你已经签字了,要证明当时你是受胁迫的情况下签字的,这笔债务还有可能不需要你偿还,及时收集证据,赶紧联系律师处理!当然,我这边了解的信息还不完整,所以我的解答也可能是片面的,仅供您参考,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的话,建议携带相关的证据材料到当地咨询专门的专业的律师,来保障您的权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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