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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3.6亿元买单?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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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个案令人震惊,对于案发原因和教训,办案人员作了分析。跳出个案,审视托盘业务引发犯罪的类现象,还有两个问题亟待解决。第一:企业之间违法拆借资金该如何认定和处理?本案中是否存在非法拆借事实,...

  个案令人震惊,对于案发原因和教训,办案人员作了分析。跳出个案,审视“托盘业务”引发犯罪的类现象,还有两个问题亟待解决。

  第一:企业之间违法拆借资金该如何认定和处理?

  本案中是否存在非法拆借事实,目前并不明确。不过,据检察官介绍,有些案件确是以“托盘业务”为名行非法拆借之实。

  禁止企业间拆借资金,从合同法到商业银行法,都有禁止性规定。法规同时明确了非法拆借的法律后果:一方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处以罚款。

  之所以禁止非法拆借资金,是因为它是一种游离在国家金融之外的金融活动,扰乱了正常金融秩序。对企业经营者来说,这属于常识。如果谁那么做,只能有一种合理解释:明知故犯。

  相关案件中是否存在非法拆借资金问题?对此,金融管理部门不能不察。

  第二:“托盘企业”是否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责任人该当何责?

  按照“托盘业务”流程,托盘企业应当对存放在仓库的钢材定期检查,以确保能够实时控制抵押担保的钢材。但包括本案在内,在不少案件中,被骗企业都没有及时发现被告人在唱“空城计”。

  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企业被骗有无自身原因?有没有人该承担责任?该承担怎样的责任?这些,都需要上级部门负责任的调查和认定。如果国家成为犯罪的唯一受害者,全体纳税人为少数人玩忽职守买单,那么,这种结果既不公平,也不利于相关企业及时堵塞漏洞,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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