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本该扶养未尽责 兄妹无权要遗产

2022-05-23 1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继承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继承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2008年2月13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遗产纠纷案,请求继承单身老汉3万元遗产的三兄妹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法院审理查明,71岁的单身齐老汉15年前父母均去世,齐老汉60岁那年,被村民委员会送往...

  2008年2月13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遗产纠纷案,请求继承单身老汉3万元遗产的三兄妹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法院审理查明,71岁的单身齐老汉15年前父母均去世,齐老汉60岁那年,被村民委员会送往乡政府所属敬老院赡养。2007年9月,齐老汉因脑溢血抢救无效去世,其兄妹三人帮敬老院处理了齐老汉的丧事,敬老院清理遗物时发现齐老汉在银行尚有3万余元存款。齐老汉的三兄妹认为,他们是齐老汉的亲兄亲妹,根据继承法规定,应当均分继承这3万元。敬老院认为,齐老汉在敬老院生活11年间,三兄妹虽曾探视,但未出一分钱赡养费,齐老汉日常生活费及护理费是由村民委员会出一点、乡政府拨付一点、国家扶持一点,其丧葬费也是敬老院支付,拒绝仨兄妹继承齐老汉遗产。

  法院认为,齐老汉3万元遗产是齐老汉生前合法财产,三兄妹与齐老汉有血亲关系,是第三顺序继承人,根据继承法规定,应当继承齐老汉遗产,但三兄妹在齐老汉生前未尽扶养义务,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三兄妹不能继承齐老汉遗产。

继承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944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继承法律师团,我在继承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