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王女士”:离婚后,债权人拿着前夫的欠条来找我要债。请问,我有义务帮他偿还吗?
江西一信律师事务所潘红卫律师:根据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因此,按照你说的情况,借款是离婚后发生的,那么另一方就没有责任返还。